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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短期內連續開戶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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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
日前聽到朋友的抱怨,提到他到永豐銀行欲開立無摺帳戶,但永豐銀行請他簽立了一份聯偵同意書,並且在聯偵後,以"金管會規定,短期內(三個月)不得連續開戶"為由,拒絕的該朋友的開戶動作。
該朋友詳細的開戶過程您可以參考http://blog.azhu.idv.tw/mouson/blog/archives/218#303
在這邊我想請教您, 1. 在金管會是否有針對短期內連續開戶的動作做規定? 2. 單純以開戶的動作而言,永豐銀行要求簽立聯偵同意書是否合法?
以上兩個問題,在麻煩您回答,先跟您說聲謝謝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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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處理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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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| 銀行局 | 案件受理 |
097/01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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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7/01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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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| 銀行局 | 分案辦理 |
097/01/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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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7/01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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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| 銀行局 | 結案:回覆結案 |
097/01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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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7/01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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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回覆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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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| 銀行局 |
| 您好:
關於您詢問的問題,本局函覆如下:
1.查本會相關法規並未規定短期內不得連續開戶,但要求金融機構應防杜人頭帳戶之情況發生,銀行前述規定屬該行作業自主範疇。
2.依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18條規定,個人資料之蒐集或利用,應經當事人書面同意,爰該行於開戶時簽立聯徵同意書係依規定辦理並無違法。
敬祝 身體健康
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敬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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